根據《嘉興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市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嘉興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部門(以下簡稱市房屋征收部門),負責對嘉興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指導,下設市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機構,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的具體工作。
該辦法明確了南湖區、秀洲區人民政府為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體,其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而涉及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管轄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由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負責。
“這一方面有利于強化區級政府職能,另一方面也對依法、及時、有效解決征收工作中可能產生的矛盾糾紛起到積極作用。”市房屋征收辦相關負責人表示。
“在實際征收過程中也會碰到產權未登記或者所有權人不明確的情況,這次辦法也對這類情況的操作程序進行了明確。”該負責人說,新《辦法》規定,對未經產權登記和所有權人不明確的房屋,應當提請區人民政府組織規劃建設、國土資源、房屋登記、綜合執法、市場監管、房屋征收等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調查、認定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對認定為違法建筑的,不予補償。
征收模式更親民
補償標準更細化
對于因舊城區改建而征收房屋的情形,新《辦法》作了特別規定。即當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區房屋征收部門應當組織征詢被征收人的改建意愿;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改建的,方可進行舊城區改建。
同時,區房屋征收部門還應當與被征收人簽訂附生效條件的補償協議,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到規定簽約比例的,補償協議生效;未達到規定簽約比例的,補償協議不生效,房屋征收決定效力終止。
新《辦法》中明確,簽約比例應達到本項目被征收人總戶數的95%(含)以上,被征收人總戶數為100戶(含)以上的項目,具體簽約比例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區人民政府確定。
“通俗來說,就是我們所說的兩輪征詢。”該負責人表示,該規定在充分尊重民眾意愿的前提下實施改建工作,有利于進一步維護群眾權益,將政府責任、百姓意愿和社會評判有機結合,充分調動市民群眾參與決策、自主決策的積極性。
另外,根據《嘉興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及獎勵辦法》,不僅明確了補償標準,補償獎勵更加合理貼合實際。據了解,該辦法結合市區實際和實戰經驗,詳細規定了搬遷、臨時安置、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標準,確保本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公開、公正、透明,切實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與此同時,還明確了對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不足45平方米,且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經住房保障部門核準,優先給予相應的住房保障,最低補償面積或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建筑面積計入被征收人再次申請住房保障時家庭住房建筑面積的核定范圍,從而與住房保障制度接軌。
而在征收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的補償和獎勵上對所有被征收人設立了套型補貼、簽協搬遷獎和選擇貨幣補償獎勵等,從政策上惠民利民,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市房屋征收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兩個辦法實施后,將進一步規范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