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蘇墻體廣告 7月6日,記者從地區民政局了解到,目前地區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此次全國地名普查從2014年7月1日開始,到2018年6月30日結束,為期四年,分三個階段實施。從今年1月起,地區地名普查工作順利步入第二階段,至此將在地區全面展開地名普查工作,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進地名普查的進度和步伐。
此次地名普查包括行政區域、非行政區域、群眾自治組織、居民點、交通運輸設施、水利、電力、通信設施、紀念地、旅游景點、建筑物、單位、陸地水系、陸地地形等11大類地名的名稱、位置及相關屬性信息。
經過前期成立地區地名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地名普查實施方案、地名普查人員的培訓工作、全面搜集與地名相關信息資料等工作內容后,接下來,第二階段將圍繞數據采集和普查落實工作進行,主要從實地調查地名現狀,查清地名的名稱、位置及其相關屬性信息;根據國家地名管理的有關法規,按照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對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切實解決有地無名、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用字不規范、含義不健康等突出問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設置地名標志,健全完善地名標志體系,實現城鄉地名標志全覆蓋;將地名文字和圖形信息及媒體數據錄入國家地名和區劃數據庫;填寫各類普查成果表,標繪地名普查成果圖,對普查成果和文件資料進行數字化處理以及核查驗收等六個方面全面實施地名普查工作。
地名普查工作建立在查清地名的基本情況和掌握地名基礎數據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地名標準化水平,加強地名信息化服務建設,為社會提供全面準確的地名信息,充分發揮地名在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方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加強國防建設和維護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等方面的基礎作用,同時也為維護地區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