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墻體廣告發布 今天(7月8日)早晨,林森浩投毒案代理律師唐志堅發布聲明稱,對于林森浩父親林尊耀解除對其的委托,他表示將尊重林森浩本人意見,目前暫不退出此案。
就在前一天,記者獲得三份由林森浩父親林尊耀親筆書寫的《撤銷委托通知書(撤銷委托聲明書)》,聲稱正式決定撤銷與上海市匯業律師事務所唐志堅律師的委托關系和授權委托,也希望唐志堅不要再對林森浩案件發表任何言論。
2013年4月16日,復旦大學醫學院研究生黃洋遭投毒后醫治無效死亡,上海警方認定其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2014年2月18日,林森浩以故意殺人罪被一審判處死刑。同年12月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2015年5月6日,該案二審辯護律師斯偉江發表聲明,稱與林尊耀解除了《委托協議》,而律師唐志堅繼續跟進該案死刑辯護工作。
唐志堅:若林森浩同意我即刻退出
今天早晨,記者從唐志堅發布在網絡上的聲明中看到,他于7月7日晚通過媒體獲悉,林森浩父親林尊耀發表聲明稱解除對其的委托。
對此,唐志堅在聲明中表示,林森浩故意殺人案二審宣判后,林森浩本人委托其作為其死刑復核階段辯護律師,林尊耀并非委托人。
唐志堅在聲明中稱,在前段時間死刑復核階段律師人員變化時,林森浩發表聲明委托其繼續擔任他死刑復核階段的辯護律師,林森浩也向最高人民法院書面表達了這一意愿。林尊耀解除委托的意見將由最高人民法院向林森浩本人征求意見。
“若林森浩同意其父親的意見,我即刻退出;若林森浩拒絕其父親意見,仍要求我為之代理,我將繼續擔任其死刑復核階段律師,捍衛其合法權利。”唐志堅在聲明中表示,他本著對林森浩負責的態度,目前暫不退出此案,待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法官征求林森浩個人意見后再作決定。
林父:委托關系是基于信任
7月7日,記者獲得三份由林森浩父親林尊耀親筆書寫的《撤銷委托通知書(撤銷委托聲明書)》。
這三份聲明內容一樣,上面寫道:“林森浩涉嫌‘投毒殺人’一案,由于唐志堅律師的一些辯護觀點和策略以及后來的一些工作事項,與我本人(林尊耀)及親朋好友的認同有所分歧,加上唐律師未經我們家人同意而發布一些不利消息,對我們已經造成了負面影響。”三份《撤銷委托通知書(撤銷委托聲明書)》將分別致以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三看守所、以及上海市匯業律師事務所。
上述聲明書還稱,委托關系是基于信任,希望唐志堅以后不要再繼續參與林森浩案件的復核辯護工作,也不要對林森浩案件發表任何言論,“我現在正式決定撤銷與上海市匯業律師事務所唐志堅律師(原上海市徐偉奇律師事務所)的委托關系和授權委托。現特此通知及聲明。”該聲明書落款為“林尊耀”,寫于2015年7月6日。
林父決心更換律師主要是對二審律師的辯護策略不能認同,不滿意二審律師放過關于林森浩到底有沒有投毒行為中的重重疑點,僅憑口供就說‘林森浩的投毒行為確認無疑。
林父認為,二審律師的辯護方法徹底失敗,與全體親友及專家們研究后,決定另外聘用專業代理死刑復核業務的律師謝通祥作為林森浩死刑復核階段的代理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