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墻體廣告制作 近年來,因在高壓線下垂釣而命喪黃泉的慘劇屢見不鮮,可總有些人抱僥幸心理把安全丟在腦后。日前,讀者李先生向晨報熱線反映,在浦東新區三林鎮長清路、板泉路附近的一處池塘內,有許多“釣魚翁”全然不顧頭頂有高壓線,身旁有高壓電塔,在那悠閑地等魚兒上鉤。
這里以前是一處廢棄的水坑,后來被人利用,放入魚苗,池塘周邊用木板修筑起了二十來個釣魚平臺,供人垂釣。
記者看到,一個近千平方米的池塘坐落于兩座超高壓電塔之間,池塘上方有多條高壓線橫穿而過,目測距地面約20米。池塘的兩頭設有電力部門的警示標牌,上面清晰地寫著:“高壓危險,禁止垂釣”以及“電力線路保護區內嚴禁垂釣”的字樣。
池塘邊圍坐著一圈“釣魚翁”,約有十人。大多“釣魚翁”談到頭頂上的高壓線都很自信,“不會碰到高壓線的!甩竿時稍微低點就好了”。其中一名中年垂釣者章先生告訴記者,在這里垂釣已有好幾年了,他一周會來兩三次,
那么,在高壓線下釣魚引發觸電事故,責任該如何歸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從事高壓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
李先生向浦東新區三林鎮政府反映,希望能取締這個池塘。而在2015年4月,浦東新區三林鎮人民政府給了李先生答復函:“您反映的情況屬實。該處確有一河塘位于高壓線下,電力公司、居委及城管署等部門已多次對該處釣魚者進行勸導,但大部分人員不予理睬,為此電力部門在該處設立了警示牌,鑒于目前狀況,職能部門安排了志愿者進行巡邏勸導。”
昨日,記者再聯系了浦東新區三林鎮人民政府相關人員,他告訴記者,因為這個池塘的所有權問題,也沒法將其取締,只能多加勸阻,希望他們不再涉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