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格爾木
墻體廣告 為加快我市城市能源結構調整步伐,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的規定,現就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范圍
(一)市區鹽橋路以東、金峰路以南、察爾汗路以西、黃河路以北所圍區域;
(二)昆侖經濟技術開發區、格爾木新區和藏青工業園;
(三)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經濟社會發展和大氣污染防治需要,適時劃定新的禁燃區并予以公布。
二、禁燃區內禁止燃用的高污染燃料類型
(一)原(散)煤、煤礦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
(二)各種可燃廢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質燃料(樹木、秸稈、鋸末、稻殼等);
(三)硫含量大于0.3%(指可排放硫含量)的固硫蜂窩型煤(基準熱值5000卡/千克),硫含量大0.5%、灰份含量大于0.01%的柴油、煤油(基準熱值10000卡/千克),硫含量大于30mg/m3、灰份含量大于20mg/ m3的人工煤氣(基準熱值4000卡/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