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全市各級清潔計生行政部分和醫療清潔單位高度重視職業風格建造,建章立制,嚴厲監管,堅決糾正危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有力促進了職業風格的不斷改變。
同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法律部分仔細履行職責,實在加大查辦案子作業力度,嚴厲查辦了一批涉醫范疇違紀違法案子。為進一步嚴厲紀律,表現警示教學效果,現將六起違紀違法典型案子通報如下:
一、鶴壁市中醫院(恢復醫院)原院長、黨總支副書記楊建福收納賄賂案子。楊建福任市中醫院院長時期,先后以借為名索要、收受與其單位有事務往來的公司現金合計11.6萬元,并在置辦醫療設備、藥品及付款事項上為公司供給協助。2013年12月,淇縣人民法院以納賄罪判處楊建福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2014年4月,市紀委監察局給予楊建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二、鶴壁市中心血站原站長馮天福、原副站長丁長慶、辛金祥收受藥品回扣案子。2004年至2011年時期,馮天福、丁長慶、辛金祥在設備收購、藥品耗材置辦中,多次收受廠家、出售代表的回扣。其中:馮天福收納賄賂10.2萬元,2014年8月被淇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三個月,同年10月被開除黨籍,撤銷退休待遇;丁長慶收納賄賂5萬元,2014年5月被淇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同年7月被開除黨籍、公職;辛金祥收納賄賂14萬元,2014年8月被淇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同年10月被開除黨籍、公職。
三、鶴壁市人民醫院器械科原科長李偉納賄案子。2012年至2014年,李偉使用擔任鶴壁市人民醫院器械科副主任、科長的職務便利,先后收受醫療器械公司給予的現金合計4.8萬元。2015年3月,李偉犯納賄罪被淇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四、山城區清潔局原副局長、清潔防疫站站長婁向陽納賄案子。2010年至2012年,婁向陽在擔任山城區清潔局副局長、清潔防疫站站長時期,使用職務之便,為山城區清潔防疫站副站長楊某某擔任的疫苗購進作業供給便利與照料,分7次收受楊某某現金13900元。2014年12月,婁向陽犯納賄罪被山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2015年3月,山城區監察局給予婁向陽開除公職處分。
五、淇縣人民醫院原作業人員李想違規處理《出世醫學證實》收納賄賂案子。2014年4月至5月時期,淇縣人民醫院作業人員李想使用處理《出世醫學證實》職務之便,先后為別人違規處理9張出世醫學證實獲取利益,共收受別人現金2.77萬元。2015年4月,李想因犯納賄等罪被淇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同年6月被淇縣人民醫院開除公職。
六、浚縣中醫院原財務科副科長秦具葉移用公款案。2012年4月至2014年1月,秦具葉使用職務之便,采納假造銀行繳款單和銀行對賬單等方法,移用183萬余元公款用于個人盈利活動,給公共財產造成重大損失。2014年4月15日,浚縣中醫院給予秦具葉開除處分;2014年12月,秦具葉因移用公款罪被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個月。
全市醫療清潔體系及廣闊從業人員特別是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必定要從以上六起典型案子中羅致深入經驗,引以為戒,警鐘長鳴。一是要結實建立主體職責認識。各級清潔計生行政部分和醫療清潔單位要結實建立抓好黨風廉政建造和職業風格建造是本職、不抓是嚴重瀆職、抓欠好是不稱職的認識,實在擔負起黨風廉政建造和職業風格建造的主體職責,依照《對于印發〈全市催促涉醫范疇執行主體職責糾正危害群眾利益杰出疑問專項管理作業方案〉的告訴》(鶴紀辦〔2015〕25號)請求,加強對廣闊從業人員的紀律法制教學,堅決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效勞中的不正之風,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精神,把職業風格建造抓究竟、抓出成效。二是要強化監督職責。清潔計生體系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加強與執紀法律機關的和諧合作,保持高壓態勢,重點查辦醫療清潔迎風違紀行動和群眾反映激烈的杰出疑問,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動,要發現一同、堅決查辦一同,絕不姑息、絕不手軟。三是要實在增強遵紀守法認識。廣闊醫療清潔從業人員要仔細貫徹執行上級對于嚴厲職業紀律和風格建造的各項請求,辨明是與非、罪與非罪的界限,嚴厲自律,加強涵養,依法執業,廉潔從業,守住底線,自覺抵抗各種不良風氣的侵襲,建立和宏揚杰出風格,實在進步拒腐防變才能,實在保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